2019年10月10日,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起因高空坠物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正在审理当中,这一天,距离一个苹果从东莞市塘厦镇的一处居民小区坠落,已经过去五百多天了,被苹果砸伤的是一名两岁的女童梦凡,现如今她的身体状况依然并不乐观。
2018年3月9日下午,三个月大的小梦凡被家人抱到小区里散步。快到四点半的时候,他们正打算回家。悲剧在这一刻发生,那个高空坠落的苹果不偏不倚正好砸到了小梦凡的头部。
事故发生后,小梦凡被紧急送到深圳市儿童医院进行救治。经医生诊断,当时的小梦凡有重型颅脑损伤,顶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等症状,陷入深度昏迷,几次生命垂危。
根据广东一家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小梦凡“右侧脑软化灶形成(毁损)约80%,并遗留左侧肢体偏瘫,发育后独立行走的可能性不大,需他人护理甚至需被他人看护,小梦凡因颅脑损伤遗留左侧偏瘫及开颅术后,分别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
根据警方在现场的初步调查走访,没有人看到这个苹果具体是从哪里掉落下来的,也没有监控追踪到苹果的坠落轨迹。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民警 陈志强:当时有苹果在家的,就不多,只有两三户,就其中有一户是有小孩的。
警方所说的这个小孩就是放学后独自在家的11岁大的奇奇。虽然没有找到目击者和相关的线索,但是警方在勘查中有一个重要的发现,那个掉落的苹果是被人咬过的,因此在对居民进行走访时,警方同时提取了居民的生物检材,并与苹果碎片上的DNA进行比对。检测结果将肇事者锁定为奇奇。
调查清楚案件情况后,虽然警方依据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做出了撤案的处理决定。但受害人小梦凡及其监护人依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9年1月30日,小梦凡的父亲余先生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奇奇及其监护人提起诉讼,索赔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0余万元。
意外猝不及防,不要心怀侥幸!
1、女孩在深圳上学第一天就遭遇车祸
9月2上午7点半左右,8岁女童小黄的妈妈驾驶电动车,送女儿前往学校,行驶至宝安大道由南往北方向民乐东街路口段时,与同方向机动车道内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女童不幸身亡。
2、妈妈骑车搭载儿子遇车祸
在龙岗坪地,黄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驶在龙岗大道创城地产建设工地路段右转弯时,该车右前侧与同方向行驶由杨某驾驶、搭载蓝某(男,5岁)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蓝某当场死亡、杨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3、筷子插进颅脑,1岁女童险丧命
家住辽宁沈阳的女童小美正趴在地上玩耍,地上有掉落的筷子家长也有没有注意到,小美拿起筷子学大人的样子含在嘴里,边玩边步履蹒跚的向前走,可是步伐不稳的小美一个踉跄突然摔倒,含在嘴里的铁筷子瞬间从口腔贯穿鼻腔插入颅内!后经医生治疗已无威胁生命危险!
4、6岁女童被砸身亡
12月8日晚上六时许,上海飞洲国际商场二楼,一家知名潮牌店块试衣镜突然坠落,6岁女孩被镜子砸到,不治身亡。
148人/天:每年有54194名0—19岁青少年儿童因伤害而死亡,相当于每天有148名,即三辆49座大巴的人数。
4.5/10人:6年间,伤害一直是0—19岁青少年儿童首要死亡原因,平均每10人死亡中有4.5人因伤害而死亡。
33%:在0—19岁青少年儿童中,1—4岁年龄组为伤害死亡占比最高人群。每10人死亡中,就有3.3人为1—4岁年龄组儿童。
0-19岁各年龄段人口伤害死亡前三位原因。
0—19岁青少年儿童伤害死亡的前三大原因分别为:1岁前是窒息(57%)、交通(10%)、溺水(7%);1—14岁是溺水(50%)、交通(30%)、跌落(7%);15—19岁是交通(53%)、溺水(23%)、跌落(8%)。
孩子意外险一定要早买生性好动的儿童处在不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年龄段,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很明显要高于成年人。孩子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平时父母一定要给宝宝提供更多的呵护与保障。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危险活动,一旦发生意外往往会给家庭带来不小经济负担。所以,给孩子投保意外保障保险很有必要。
父母是不是该反思自己,为啥没有给孩子提前购买一份意外险,如果缺少了这笔钱,孩子的生命是否还能保住?毕竟每个受到意外伤害的孩子并没有那么好运,能够受到媒体的关注的。
除了纯保障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的少儿意外伤害险,还有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少儿住院医疗保险等附加险种可选。一般来说,为孩子投保意外险时,涵盖意外医疗保障、意外住院医疗保障的综合类意外险可作为优先选择。
作为父母,孩子的安全和健康都是放在第一位的,但您知道吗?在他们的成长道路上,有太多风雨要面对,太多荆棘路要走!很多事情不是你注意就不发生了,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我们不能预测意外,但还是要全力以赴,为孩子负责,尽到做父母的责任。